之力。
而海寇作案,首要目的在于财货与船只本身,若未遇到激烈抵抗,甚至不一定会杀戮船员,更少有针对某一势力商船进行系统性截杀的先例。
那等于自断财路,将“坐收买路钱”的长期生意,做成了竭泽而渔的一次性劫掠,更会引来对方不惜代价的疯狂报复。
稍有头脑的海寇贼酋,都不会如此不智。
毛贵虽然没有明言,但此番话条理清淅,一句话就点明了所谓“倭寇劫掠”,在目标选择上透着诡异,更象是有预谋、有选择的针对性打击。
谁最有动机,又有能力进行这种精准的“外科手术”式劫杀?答案几乎呼之欲出。
“因此,臣以为!”
毛贵转向御座上的石山,抱拳躬身,声音铿锵,给出自己的结论和解题思路。
“双方结盟,贵在互惠互利,贵在守信重诺!我大汉结盟后,与元军主力连番血战,牢牢吸引了元廷兵马,方国珍才能在王上庇护下站稳脚跟,取得台州、庆元、温州三路,扩充势力。
此人享了我大汉浴血奋战带来的大利,就该担起相应的结盟责任!
如今,咱们要查的是自家商船船员失踪的大案!管他是真倭寇跳梁,还是假海贼作崇?活,要见人;死,要见尸!那么多条大海船,就算人都遇害了,木头壳子总还能剩下几片!
咱们就照直了问方国珍要人、要船、要说法!他交不出,给不了交代,那就是他的问题!”
毛贵的思路,带着军人特有的直率乃至几分“蛮横”,但却紧紧抓住了问题的内核事情因你方国珍掌控的海域而起,自然该由你方国珍负责终结。
这套逻辑简单、强硬,却因其直接指向责任方而显得难以驳斥。
更重要的是,汉国强而方国珍势力弱,对后者,汉国有这个强硬的资本。
“臣以为,毛将军所言,切中肯綮!”
不待夏煜组织语言反驳或赞成毛贵的观点,宣部尚书施耐庵就果断出列,表明自己的态度。
宣部是统合宣传、教化、意识形态构建的新衙门,他作为该部门长官,深谙“叙事”与“定义权”的力量,一开口就抢占道义制高点。
“当初,我军攻略浙东,连战连捷,兵锋正盛。本可一鼓作气,拿下庆元路全境。
大汉之所以最终与方国珍定立盟约,并将定海等通商重港之利相让,正是虑及他称雄海上多年,熟悉风波,或能绥靖海疆,保我东南商路畅通,使我大汉可专心收复南北,驱逐胡虏。”
施耐庵的叙述从容不迫,仿佛在重温一段公认的史实,为那段充满算计与妥协的过往,镀上了一层基于“大局考量”与“优势互补”的理想光辉。
事实,当然并非全然如此。
石山当初将庆元路“让”给方国珍,并不是希望对方“绥靖海域”,因为绥靖换不来安全,而是“以空间换时间”的权宜之计。
目的在于稳住方国珍这个海上的麻烦,避免汉军在全力对付元军时腹背受敌。
方国珍也借此良机,得以集成内部力量,攻取台州、庆元和温州三路,并有时间扎下根基。
双方各取所需,是一次基于现实利益的暂时媾和。
但汉王如今击败徐宋,坐稳了“抗元盟主”之位,如何定义双方的过去,解释盟约的初衷与内函,对屡叛屡降蒙元的方国珍,汉国明显更舆论引导权。
施耐庵作为“宣部”主官,精于重新编织历史经纬,为其赋予符合当下战略须求的崭新意义。旋即,他话锋一转,语气中陡然增添了几分肃杀之气:“然,彼辈既已享受我大汉让利之惠,受我海道安抚”之责,自当恪尽职责,保境安商,以报王上信重之恩,酬双方盟好之义!
如今,我大汉商船屡屡于其宣称绥靖之海域遇劫,船员罗难,财货沉海,损失重大!
方国珍非但未能竭力擒贼靖海,以赎其职,反以区区数十颗来历可疑之倭寇首级前来搪塞,妄图移祸于外,推诿其责!”
听到“来历可疑”四字,负责验明倭寇首级真伪的兵部侍郎谭有鱼身体明显僵了一下,正待出言反驳,却被施耐庵凛冽的眼神扫过,没来由一阵心慌。
“此乃方国珍重大失职,更是背弃盟约信义之举!于公理,于大势,我大汉都理应严词诘问,追究其责!岂可因倭寇”之名,便转移视线,放松对方国珍本人失职背约之追究?
此非解决问题之道,实乃纵容宵小之始!”
“施尚书所言,正是关窍所在!”
施耐庵的话音方落,商部尚书蒋居仁着出列声援:“方国珍盘踞海上多年,早已将东海航路之利、诸蕃贸易之润,视为自家禁离私产!”
蒋居仁的言语颇为直接,毫不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