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流利又自信。
“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,今晚是我们乐队陪伴大家的最后一个夜晚,之后我们就会解散去奔向各自的人生。”
“很抱歉突然地通知这个消息,希望我们有缘再见!”
说罢也不顾台下人的挽留,乐队成员利索地收拾了乐器就跟着那位歌手走下了舞台。
这是陆昼最后一次看到他们的演唱。
陆昼在后来无数次翻看当时的录像,遗憾没有拍到歌神的真实面目。
但在一次次的逐帧观看里,陆昼终于发现歌神的标记——小臂内侧有一串不长的英文纹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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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翊最近在帮着导师给本科的学弟学妹们上课,回到家彻底闲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七点。
他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脖子,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,大致扫了一眼致电人,白皙修长的手指摁了接听:“阿路,有事吗?”
“你今晚有空吗?”方行路的声音有些尖锐,但是商翊已经习惯了他的大惊小怪。
“有。”商翊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润嗓:“你又想拉着我做什么?”
“最近我家附近开了一间酒吧,老板是我学长!咱去捧捧场热闹热闹啊!”
“而且他那儿来了一支新的乐队,听说唱得很不错!很多人去看,我想着咱这不是回国也有四五年了吗?乐队解散也这么久了,我们也去缅怀一下啊!看看新生代乐队的表现力!”
“学长让咱感受一下,提提意见,你从你专业的角度把把关!”
像连珠炮一样的方行路说完话后,没听到那边的回应,一时之间有些忐忑。
“地点。”良久,商翊的声音传来。
方行路有些激动地将酒吧地址传给他,又补充道:“今晚八点,我们都在哦!不见不散!”
挂了电话,商翊摩挲着杯身沉思了一会儿才踱步去向换衣间换了一身休闲服。
开着车到方行路说的那家店时,刚好八点。
商翊一向准时踩点,绝不早到也绝不迟到,这一点神奇技能还总是被方行路他们调侃取笑。
找到了方行路所在的卡座,慵懒地坐下来和周围的同伴打了招呼以后,手里被强行塞了一杯长岛冰茶。
方行路挤过来坐在他身边对他说:“我知道你开车不喝酒,你就拿着装装样子配合下氛围。”
商翊有些累,掀了掀眼皮不理会他任由那个杯子在自己手里随意轻晃。
过了一会儿,原本五光十色轻柔照射的灯光全部聚集在了舞台上,商翊的视线被吸引过去,才发现这里的装潢很像五年前驻唱的那间live hoe。
他嘴角微扬,只觉得有缘。
舞台正中央的主唱已经开唱,嗓音清冽干净,曲目好巧不巧也是同样的《the phoenix》——五年前他最爱翻唱的歌。
晃了晃手中的酒杯,商翊的目光落在主唱的身上。
他的棕色头发微长,随意地半扎着,脸蛋十分精致,似乎是混血,此刻微阖双眼全情投入进去,穿着一件无袖t和宽松长裤,修长的双臂挥动带着台下的人投入进去,腕间带着的金属色手链折射出耀眼的光。
“你有没有看到你当年的影子?”方行路问他。
商翊不否认,他透过台上的人看到了当年充满活力的自己。
“这个歌手每次来这儿唱歌,第一首歌必定是这首歌。你说巧不巧,他们也是一周来一次,一次五首歌,不跟咱当时的规矩一模一样吗?”
方行路说起这些的时候直乐呵,还傻傻感叹人生处处是缘分。
商翊没说话,只是视线更追随着台上的人,指尖在膝盖上敲打着节奏,全身心集中在发着光亮的那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