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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2 章(1 / 3)

宋修齐独自一人站在墙边的阴影里,身旁没有跟着小厮丫鬟,明显是在这里专门等着姜绒。

见她来了,他眼中闪过一丝淫邪之色,嘴角弯起一抹弧度。

那笑容慢慢悠悠地爬上他的脸,像是一条湿滑的舌头在姜绒脸上舔过,让她头皮发麻。

姜绒脚步一顿,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。

“弟妹,躲我做什么?我们曾经都那么亲密了?”

宋修齐半眯着眼,摸了一下自己肩胛骨的位置,那是原身之前拼命反抗刺伤他的位置,如今显然是全好了。

“那日的事,我权当是个意外。”他笑着,边说边一步一步地靠近。

姜绒往后退了几步,与他拉开距离,冷静道:“大老爷应该不想今日再出什么意外吧?”

宋修齐闻言轻嗤一声,笑容意味深长,“自然是不想,不过男人为了喜欢的女人流点血,也算不得什么。”

姜绒差点儿吐了,赶紧拉下脸,没好气地讽刺:“若没什么事,就请大老爷挪开点您尊贵的身子,别好的不学,净学着挡人的道儿了。”

宋修齐也不生气,反问她:“听说弟妹最近在找房子?若是没找到,我那儿倒是……”

“不劳大老爷操心,”姜绒面无表情地打断,“我已经找到了。”

“哦,这么快?”宋修齐显然很讶异,“在哪儿?”

“与你何干?”姜绒握紧钥匙,藏在袖子下的手慢慢攥紧了,“反正明天我就会搬走。”

宋修齐彻底愣了。

原本他听说这姜氏一连两日,跑遍了全城都没寻着房子,正想着这时候过来投其所好,略微说些软话,哄得她暂住到自己京郊的别院里去,却没想到计划落了空。

那岂不是以后再要得手就难了?

看着姜绒那张秀美的脸,他心里一股邪火直往上窜。他不甘心!

姜绒不再理会他,绕过他准备离开,却被一把拽住,身体本能地起了鸡皮疙瘩,一片恶寒。

“你做什么?!”她攥紧了袖子里的一把剪刀,是她这几日出门便随身带着的。

宋修齐压低了声音,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,“弟妹,你以为搬出侯府,就能摆脱我了?你想得美。”

“滚!”姜绒使出吃奶的劲儿甩开他的咸猪手,掏出剪刀,抵在他面前。

“你再走近一步试试?告诉你,我可不是你的什么弟妹。昨日我已跟老夫人签了结切书,从此跟侯府再无关系。之前是侯府的家事,但现在起,可就没那么简单了。”

宋修齐脸色变了,终于还是让开了路。

“行,你硬气。我倒想看看,你能硬气到什么时候。”他盯着姜绒的身影,喃喃道,“姜氏,你逃不掉的,早晚有一天……呵……”

姜绒像是踩了一坨狗屎,嫌恶地扭头就走。

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喜悦一下被兜头浇灭。

好在,她回屋以后,灏儿正安然无恙地呆在房中,看着宋承礼给他的一本图画本子。

听闻她找到了新居所,他兴奋地像个小雀儿一样在院子里跑来跑去,一会儿抱一下院中的那颗杏花树,一会儿又傻乎乎地摸两下那辆崭新的推车。

稚嫩的童声稍稍抚慰了姜绒的心,刚才被宋修齐恶心到的不快也消散了大半。

为了庆祝乔迁之喜,她又给灏儿做了他最喜欢吃的牛肉拉面。这孩子胃口明显比平时好,呼啦啦地吃了一海碗,吃得满嘴是油,连汤都喝了个精光。

而明日风管事还要来帮忙搬家,总不能让人家白帮忙,姜绒收拾好碗筷后,便琢磨着做点儿什么东西来表示感谢。

这是她现在唯一拿得出手的谢礼了。

那些菜肴汤饼之类的不好带也不好保存到明天,自然是不合适的;而点心类的,既没有麻烦的汤汤水水,也可以做得精致好看,随时想吃的时候,拿出来吃一个,顶饿又解馋。

姜绒点了一下身边剩下的食材,最终决定做一个艾草青团。

快到清明了,不知道大翊这边的习俗,起码过去在她的小时候,农村家家户户都有清明吃青团的传统。

青团不仅好看又好吃,寓意也好,象征着对先人的缅怀,象征着团圆,是最适合的谢礼了。

而小院的墙根处正好就长着郁郁葱葱的艾草,之前姜绒就想到这东西早晚有一天会用上,于是特别叮嘱了灏儿不许当野草拔掉。

她去采了一大筐,洗净后用在沸水中焯过,过冷水后捣碎出汁,得到了一碗翠色欲滴的艾草浆。

接着她往里加入白糖、糯米粉和木薯粉,糯米粉软糯,木薯粉弹牙,混合起来会让青团的表皮口感更加丰富,也不会粘牙。

鲜绿的面团很快和好,她将它们捏成剂子,又在上面涂了薄薄的一层猪油,便开始准备内馅儿。

姜绒打算做一甜一咸两种口味的。

咸的她最喜欢的是肉松,正好之前她多买了猪肉,想着小孩子都喜欢这个,便煸干了做了一大包,给灏儿备着当零嘴吃,现在还剩了不少。

甜的最常见有红豆馅和枣泥馅两种。红豆甜蜜,但不喜欢甜食的人可能会觉得太腻;而枣泥是甜中带着一丝微酸,口味更加复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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