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炼,带路。
随着嬴昭一声令下,三千锦衣卫如同出闸的猛虎,化作一道黑色的洪流,咆哮著冲出了咸阳宫。马蹄声碎,刀光森寒,惊得沿途百姓纷纷闭户,就连路边的野狗都夹着尾巴钻进了巷子里。
嬴昭坐在宽大的马车里,对面坐着刚刚上任的“头号走狗”李斯。
李斯此刻正襟危坐,双手死死按在膝盖上,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哆嗦。他偷眼瞧着正在闭目养神的小公子,心里那叫一个七上八下。这哪是去抄家啊,这分明是去阎王殿点卯。
“李相,手别抖。”
嬴昭突然睁开眼,嘴角挂著一丝戏谑的笑,“待会儿到了赵府,还得劳烦您帮忙清点清点。毕竟论算账,这大秦没人比您更精明。”
李斯连忙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:“公子谬赞,臣臣定当竭尽全力,绝不让这国贼藏匿一文钱!”
不多时,马车停在了一座朱门高墙的豪宅前。
这中车府令的府邸,修得那是相当气派。光是门口那两座汉白玉的石狮子,就比丞相府的大了一圈,门楣上的烫金大字更是熠熠生辉,透著一股子暴发户的嚣张劲儿。
此时,赵府大门紧闭。
门内隐约传来嘈杂的人声,显然是听到了风声,正乱作一团。
“什么人!敢围中车府令的宅子!”
大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一条缝,一个身穿官服、满脸横肉的男人带着一群家丁冲了出来。正是赵高的女婿,现任咸阳令,阎乐。
阎乐手里提着长剑,看清外面的锦衣卫后,不仅不怕,反而厉声喝骂:“瞎了你们的狗眼!这是赵大人的府邸!我是咸阳令阎乐!谁给你们的胆子敢在这撒野?”
他平日里仗着岳父的势,在咸阳城横行霸道惯了,根本没把这群面生的黑衣人放在眼里。在他看来,只要报出赵高的名号,天王老子也得绕道走。
可惜,他今天遇到的是沈炼。
沈炼连眼皮都没抬一下,只是冷冷地吐出一个字:“杀。”
话音未落,刀光乍起。
“噗嗤!”
阎乐那嚣张的骂声戛然而止。他瞪大了眼睛,双手捂著脖子,鲜血从指缝间狂涌而出。
“你你们”
他到死都不敢相信,在这咸阳城里,竟然真有人敢不问青红皂白直接杀他这个朝廷命官。
尸体重重倒地,激起一片尘土。
“冲进去。”
嬴昭掀开帘子走下马车,看都没看地上的尸体一眼,跨过那滩血迹,径直走进了赵府大门,“反抗者,斩。藏匿者,斩。通风报信者,斩。”
三个“斩”字,定下了今日的血色基调。
锦衣卫破门而入,如同狼入羊群。原本还想仗着武力反抗的门客和护院,在锦衣卫精湛的杀人技面前,简直就像是纸糊的。
惨叫声、求饶声、兵器碰撞声,瞬间响彻了整个赵府。
嬴昭背着手,像是在逛自家后花园一样,慢悠悠地穿过前庭。李斯跟在后面,看着满地的尸体和鲜血,脚肚子直转筋,却还得强撑著做出义愤填膺的模样。
“啧啧,这假山是太湖石吧?这回廊用的可是金丝楠木?”
嬴昭一边走一边点评,眼底的冷意却越来越浓,“李斯,你看看,这老阉狗过得比父皇还滋润。父皇还在用陶碗吃饭,他倒好,连喂鱼的缸都是琉璃的。”
李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,咬牙切齿地附和:“国贼!此乃国贼啊!臣以前真是瞎了眼,竟没看出这厮如此贪婪!”
“报告主公!”
一名锦衣卫千户疾步跑来,单膝跪地,“在后院书房发现一处密室,里面里面有违禁之物,请主公定夺!”
“哦?违禁之物?”
嬴昭眉毛一挑,来了兴趣,“走,去看看这老阉狗藏了什么好宝贝。
众人来到书房密室。
当密室大门打开,火把照亮里面的瞬间,连嬴昭都忍不住吹了声口哨。
好家伙,这一屋子的金砖银饼简直能晃瞎人的狗眼。但最引人注目的,是摆在正中央案几上的那个紫檀木盒子,以及挂在架子上的一件衣服。
那是一件明黄色的袍子,上面用金线绣著五爪金龙。
旁边放著的,是一枚雕刻精美的玉玺,虽然比不上真的传国玉玺,但那形制、那纹路,分明就是仿著天子印做的!
“嘶——!”
李斯倒吸一口凉气,指著那件龙袍,声音都变了调,“龙袍!私刻玉玺!这这这这是要谋反啊!”
虽然大家都知道赵高有野心,但私下里做龙袍这种事,那是赤裸裸的找死行为。这要是坐实了,那就是诛九族的铁证!
嬴昭走过去,伸手摸了摸那件龙袍的料子。
“手感不错,可惜,他这辈子没机会穿了。”
他转过身,看着面色惨白的李斯,似笑非笑地说道:“李相,这可是铁证如山啊。你说,赵高是不是死有余辜?”
“死有余辜!千刀万剐都不为过!”李斯立刻表态,义正言辞得仿佛他是大秦第一忠臣,“公子杀得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