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今天戴了订婚钻戒,自从订婚典礼过后,她一直戴着,他也是,戒指不离手,谢御礼摸了摸她的手。
等结婚典礼过后,戒指又要换一茬。
这样美丽的,不食人间烟火的手,就应该戴光辉宝珠才对。
他刚认识她的时候,看到新闻上的她总是珠宝加身,华丽万分,那时候很不理解,为什么一个女生能整日如此。
他总觉得太繁琐,太耀眼了,沉冰瓷和他是两个极端。
现在再想,沉冰瓷本就值得这些。
她美丽的脸蛋,优越的身材需要珠宝浇灌,需要千金喂养,需要众人高捧,谢御礼愿意给她这些。
养一朵花就是如此,他无怨无悔。
更何况,他养的这株花,是世界上最漂亮的。
“为什么。”谢御礼摩挲她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,就是这里,代表与他的连接。
只要看到她手上的这枚戒指,所有人都会知道,她已有家室。
便不会再轻易肖想。
沉冰瓷轻轻歪了歪头,腼典地笑着,“我想眩耀眩耀。”
“眩耀什么?”
沉冰瓷眼尾弯弯地告诉他,“我要结婚了,嫁给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丈夫,这难道不值得眩耀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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