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根据规定办事,你有权配合,二十四小时以后是拘留,是放,我们自会按照调查结果处理。”警察的语气强硬而冷漠,丝毫不给王浩辩驳的机会。
王浩听到这话,心都凉了!
按照个鸡毛规定啊,先扣留我 24 小时,然后送我到拘留所 37 天!
就这点小冲突,林天福这个死胖子至于这么丧心病狂地搞我么?
王浩连忙制止道:“等等,我可以配合你们,但是我是一名学生,我要求打个电话通知学校总可以吧。”
“学生?”
林天福以及他的律师和两名警察都惊呆了!
他们只是觉得王浩长得年轻,脸蛋比较稚嫩,没想到他竟然是学生!
这两名警察虽然有点偏袒林天福,但是目前还是得根据规定行事。
王浩公司的法务部主管——号称“法外狂徒”的张山目前也毫无办法,只能站在一旁紧皱眉头,目光中满是忧虑,绞尽脑汁地苦思对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