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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36 章 各行祖师倒计时(7 / 43)

味,人欲也。

夫妻,天理也;三妻四妾,人欲也。

翻译过来就是:正常吃饭叫天理;吃山珍海味铺张浪费叫不良人欲。

夫妻一对叫天理;三妻四妾放纵欲望,这叫不良人欲。

想要达到理(道德)就要克己去除不良欲望。

但是士子世俗他们听吗?

不会,他们只会拿出证据告诉世人:程子、朱子说过,甚至做过这件事!】

一席话堵得天下士子哑口无言,他们现在所做的不就是注释儒家经文?

但注释经文自古有之,孔夫子曾言:我注六经,他们效仿圣师有什么错?

世间再好的思想,经过世俗认同后它就变成了真理,哪怕真理并不是最初的思想。

【就拿饿死事小失节来讲,这句话通常形容女子贞节重要性。

南宋以前大部分女子没有政治权利和家族决定权利,她们能拥有的就是一份嫁妆。

在某些年代女子还能继承父母遗产,如:唐朝、宋朝。

宋以前的嫁妆大多由珠宝、动产与贴身奴仆组成,正常时候这份嫁妆由她自行支配。

宋朝初期律法规定女子可将财产转给他人。

如一位寡妇进入二次婚姻时,她可以决定把财产送给他人:继子/女,老奴等等;

但是宋朝实行厚嫁之风,女子无巨额嫁妆是嫁不了高门大户,只能静养闺中。

所以嫁女对父母而言是件沉重的事,如苏辙嫁女要卖地才能凑齐嫁妆】

苏辙非常尴尬,现在全天下的都知道他嫁不起女儿了?

是谁流传于后世的?

难道是他哥哥苏轼?

哥,你害我!

【同时宋朝女子除了嫁妆外??[,父母有心的情况下,还能继承三分之一的家产,一旦丈夫去世,她们可以带着嫁妆自行改嫁,若她们决定守节就能获得丈夫财产。

理论上女子获得的财产并不少,能保证她在世间存活,但她们获得财产的方式及数额,妨碍到了宋朝新的社会单位——宗族!

宋朝没有了门阀世家,但出现了儒家特色——宗法!

这类宗法不是国家宗法,而是家庭宗法,即父系五服以内的亲属合为宗族,以大家族为传承的宗族。

理学的兴起开始限制女子财产来源,并宣扬财产留在宗族的做法。

为什么会这样?】

【因为宋朝的社会单位由宗族组成,他们给予族长劝训权力,教化族人知耻守节、重义轻利、宽容忍让、与人为善的儒家道德教化法,在理学家看来女子财产过多,不利于宗族发展及儒家教化:

1.妇女有财不会顺从丈夫。

2.妇女财产分得太开不利家庭稳定;

3.女子带家中财产入他人宗族,这是‘不义’做法;

4.寡妇改嫁让财产权变得容易,让许多人生出娶寡妇得嫁妆的做法】

吕后嗤笑:“男儿无种,自身不行就打女子主意,简直无耻!”

刘邦亦是点点头,他未发迹前也靠过吕后嫁妆,但那是夫妻家事,女子财产谁要你来指指点点?

没事就努力多赚钱!

【所以理学家们做了以下行为:

1.鼓励女子用部分或全部妆奁捐助夫家,这是妇人‘美德’。

2.明确宗族核心制度:长幼有序,男尊女卑!

3.赋予妇女新的重要角色,如主持家中事务,掌握府中财务处理庶事,定下男主外女主内的铁律(如王熙凤)

第二条衍生的意义比较多,如:宗族不得分割祖业,反对兄弟均分制和女子继承权,因为这些制度威胁到了宗庙祭祀和传宗接代等等;

总之一句话:把钱财留在父族!】

宋.民间

天幕此言一出,天下立马哗然,有民众疑惑:朝廷不可能这样做吧?

前不久他们范县令还断了一段继承案例,还非常生气做父亲的分配不公呢,怎么会指染女子财产?

其他人闻言亦是答道:“极是极是,那郑应辰有3000千亩田地,11座仓库。

只分给两个女儿各130亩田产和1座仓库,其余财产归养子继承。”

街上行人见有八卦可说,连忙围了起来,道出自己听到的消息。

姓郑的太过吝啬,按其他郡习惯,都是女儿分兄弟一半钱财呢。

郑老头真是心狠,一点都不心疼女儿。”

一中年男子接过话:“那养子还嫌不足,竟想把家业全吞入腹。

难怪范县令判他杖刑一百,并戴镣铐示众,活该!”

一行人讨论得火热,把天幕都丢到脑后。

【到南宋后期,理学家向寡妇提出更进一步要求:

不改嫁为夫守节,赡养公婆孩子,侍奉夫家不得回归娘家,并且嫁妆与夫家共享。

但民众表示:你谁啊!我们为什么要听你的?

社会并不认同他们的话,所以他们的安利卖得并不好。

但无论是范仲淹提倡的家族共同体,还是程颐强调的男尊女卑地位,或者朱熹赞同的女子捐嫁妆给夫家。

但他们留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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