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饭依旧是赵明恒从外头买来的,填饱肚子,该洗漱休息了。
昨晚因为赵明恒被叫出去当差的缘故,免去了不自在,今日便没这样好运了。
赵明恒扫过那张红艳艳的大床,眼神闪了闪。
寻常百姓人家的院子本就小,不似达官贵人那般,左一个院子右一个暖阁,心爱的美人分别安置在不同景致中,依照心情来享用,想见谁就见谁,不想见谁一年到头也可以见不到,若没有兴致自己独自休息也很方便。
现在赵明恒成了秦煜,又大又阔气的王府不见了,只有这局促的一间小院,能睡觉的正经卧房只有一间,这么点大的地方,除非他主动睡地上,否则无论如何也避不开。
可他做什么要如此委屈自己?
反正用的是秦煜的身子,赵明恒丝毫不觉亏心。
况且好端端地新婚还没出三天,新郎就如此行事,完全是平添事端,引人遐想。
他先行一步去洗漱,而后从容地躺到了床上。
温素音听到他的动静,默默起身,点着自己的盲杖去隔壁。
赵明恒躺在床上没有看她,盯着破洞的床帐出神。
突然,他听到一声低低的呻吟,扭头一看,温素音扶着门框似乎有些无力。
赵明恒突然想起,她身上还带伤。
暗道一声麻烦,赵明恒走到她面前,低头打量她微白的面庞,突然地就泄了口气,“你回床上坐着不要动,我去帮你把盆和帕子拿来。”
“不用。”
赵明恒懒得理她,“你自己走得回去么?”
“.……可以。”
“那就回去坐着。”
端着热水、手上搭着帕子的赵明恒又一次想,自己到底在做什么,连他母后都没有被他这样伺候过。
罢了,谁让自己现在是秦煜呢,当行善积德了。
赵明恒自己都未曾察觉,这几日对上温素音,他总是在妥协。
热水端来了,赵明恒第一次看到温素音解下眼上的布带,看清楚她整张脸。
极美的一张脸,明月低垂,合上的双眼边,睫毛微微颤动,似羞似怯。
美人素手伸入盆中,拎起帕子轻轻拧干,热气覆盖在脸上,擦去尘埃,原本便清艳至极的面庞愈发动人分明,玉瓷白肤,乌发细眉,一切都浓淡合度。
正欣赏着,细细的白色布带又遮盖住了眼睛。
“你不绑着也可以的。”
“我习惯了。”
好吧,她不嫌麻烦就行。
赵明恒转身向外走,准备把水拿去倒了,突然一只纤瘦的手捉住了他的衣角,“等等。”
“何事?”
“我——我的牙齿还没有清理,东西都在隔壁。”温素音轻声祈求,“我还想泡泡脚……可以么?”
“你不要太过分。”赵明恒要被她气笑了,“我看起来很好使唤么?”
“很过分么?”温素音松开他的衣摆。
刚觉得他也人不算太坏,现在看也就如此,脾气实在称不上温柔。
温素音挤出一个尴尬的笑,“是我不好。”
“你刚才洗漱用了许久,可见你是十分爱干净的人,我也是怕自己做的不好,影响到你,你不要生气了。”她不知道对面的“秦煜”现在脸上到底是什么反应,只能放低了姿态想办法递台阶。
狼狈么?狼狈。窝囊么?也够窝囊。
温素音心中自嘲。
却听到头顶上方传来长长的吐息声,似乎是在调节情绪,“算了,你坐着吧。”
“你说得对,我讨厌脏兮兮的人。”
赵明恒认命一般,干活去了。
倒水的时候,他突生出一种世事变幻的无常之感,前几日他还是威严尊贵不可冒犯的雍王殿下,一转眼,他就成了个一文不名的小小衙役,附送一个新婚妻子,还是得他劳心劳力亲自伺候的那种,谁听了不得啧啧称奇呢?
人家都说娶妻娶贤,原身这样的境况,就该娶一个贤惠能干、身强体健的,定然是因为没有父母高堂把关,没有长辈替他长远参详,所以才不管不顾挑中了温素音,真可以说是色迷心窍了。
赵明恒在心中批判了一番秦煜的目光短浅心志不坚,转念又想到倘若秦煜娶的真是旁的女人,换了另一个更加贤惠能干的妇人与他相对——不知怎地,光是想象一下,赵明恒便觉得有些别扭,分外不适。
赵明恒原本是倚靠在柱子边的,他在等温素音结束,他把东西拿回隔壁。
一抬眼,他突然看见温素音脱下了布袜,神色一怔。
这双脚和她主人一般,长得也很美,纤秾合度,骨节流畅,既不肥大又不过分干瘦,形状很小巧,目测似乎还没有他的手掌大,与他本人宽大的长了粗茧的手脚完全不一样。
原来女子的脚长这样。
说实话,这画面十分有冲击力,雪白的从未示于人前的矜贵之处就这样袒露在他的眼前,饱含一种格外隐晦而幽暗的意味。
他看到她把脚放入热水,裤腿向上卷了一截,露出小腿肚子,也是雪白的,白得叫人承受不住。
赵明恒盯了一会,似乎很长,又似乎很快,他扭过头,把目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