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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不是别人吃过且推荐的羊肉,他一般不吃。

也因此,他的一些好友常常对此感到不理解,谁能想到一个对羊膻味那么敏感的人,羊肉竟然会是他最爱的菜呢?

对此,常总只笑笑,说大概是因为他第一次吃的羊肉就没什么羊膻味吧。

不过现在,在尝过前面那么多菜的铺垫下,常总隐隐觉得,这份香酥羊排不会差到哪里去。

就试试吧。

常总拿起一旁的一次性手套戴上,捏起一块羊排。

羊排通体呈现出一种诱人的金黄,闻起来还有种炸制过后的特殊香气,油脂香混着羊肉的特殊鲜香,常总就轻嗅了一下,身体里的馋虫就被勾了出来。

闻着就好香,好像还有卤料的香气。

常总做了下吞咽动作,张嘴就朝羊排咬了一口。

牙齿咬破酥脆的外层,率先触碰到的是一阵炸过的焦香,而后有微烫的汁水迸溅,这是……里面的羊肉竟是嫩得爆汁!

又烂又嫩,满嘴都是卤料的香气,完全没有羊膻味,味道很绝!

而且这块羊排外表那层酥脆是薄薄的,香脆的同时又不油腻,常总讶异地盯着这块羊排看,内里的肉炖得烂到拉丝,没被扯下的肉连着骨头,带着一些香喷喷的油脂松松地晃荡着。

常总不是第一次吃炸羊排,但却是第一次吃到这么香的炸羊排。

其他店的羊排总是吃了没几口就开始觉得腻,而同样经过高温油炸的羊排,庄记的就不会。

那是因为庄凝冬在做这份炸羊排时,是在羊排上裹上干粉炸,而不是裹上厚重的面糊。

挂面糊可以锁上水分,通常是用来炸生肉的,并且炸过一遍之后要复炸第二遍,而庄凝冬做的这份羊排,事先已经卤了一遍,肉已经足够软烂,如果此时再长时间炸制的话,不仅里面的肉就会发柴,羊排中的肥油也会变得更腻。

“这羊排里面的油真的太香了!”

常总吃得停不下来,软乎乎的油块挂在羊肉上,化出来浓郁的香气和嫩肉混在一起,别提多好吃了。

于父刚刚咬下一大块肉,吞都没吞就连忙附和:“这份香酥羊排是新上的,我也是第一次吃,没想到这么好吃。”

一开始于父吩咐助理把店里所有的菜都点一份时,并不知道店里新上了香酥羊排,如果他知道的话,反而会交代助理不要点。

因为除了这份新上的羊排,其他的菜式他都尝过,可以保证所有菜式的味道都是顶尖的,倘若这里头,出了一样味道一般的菜式,那么印象多多少少会打折扣。

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出现,最好的做法当然是不点新品了,不过现在看来,真是多虑了

常总吃着吃着,还用筷子拨了一点乳白色的油脂到松软的白米饭里,和着一起吃,清香的饭粒油津津的,巨香!

吃到最后,他甚至连一次性手套上沾了的味道都想吮一下。

这个念头刚出来时,常总都被自己吓了一跳。

自从赚了第一桶金后,他就没再有过温饱方面的问题,再加上长期以往居于高位,自然有着成功人士该有的体态和举动。

吮手套实在是太失颜面了。

他刚才狼吞虎咽到从来没吃过饭的模样就已经够失态了。

现在是万万不——

然而他还没想完,手指就已经自动送进了嘴里……

常总一愣,下意识抬眼看向四周,才发现于父他们几个人都在看着自己。

“……”

常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:“我以为我没戴手套……啊,不是,我以为我还拿着羊排呢。”

于父非常理解他的举动,也很给面子地没笑他:“怎么样?常总觉得这家饭馆的味道如何?有没有满足您的期待?”

都情不自禁吮手套了。

味道何止是满足了期待,更是超出了期待。

“非常好!”常总虽有些意犹未尽,但他已经吃得很饱了。

桌上的菜还剩了一些,于父让助理拿了打包盒过来打包。

常总看着有点馋,问:“这些你要打包带走?”

于父:“是啊,别浪费嘛。”

常总张了张嘴,犹豫着:“能给我吗?”

于父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:“啊?”

“这儿的剩菜能让我带走吗?”

作为有商业性质的一顿饭,哪有让客人把剩菜带回去吃的道理,再加上常总难得来一趟溪城,哪能让人千里迢迢来这吃剩菜的道理。

本着这层原则,于父才准备自己带回家的。

不过,常总都开口了,那就给他吧。

于父:“可以。”

后面常总又去了于父的公司工厂视察了一番,不知是不是在庄记吃的那顿饭起了作用,常总爽快地跟于父签下了合同。

虽然于父原本也在常总的考虑之内,不过他确实是在吃过那顿饭后才定下要跟于父合作的。

无关其他,只是他见过了太多谄媚他的合作商,常常为了讨好他就带他出入金碧辉煌的高端场所,甚至因为服务员犯了一点点小错就张嘴落下一顿劈头盖脸的谩骂。

常总自己就是从底层混上来的,看到这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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