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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五章信枫哥,有肉吃(2 / 2)

情,你才不会第一时间去否定,而会试着去求证。」

靓坤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:

「真的?」

林枫使劲点点头:

「我的爱好就是读书练功,你也知道的啊。」

靓坤马上道:

「回头我也读书去!」

林枫心道,

「我能成功是因为我有挂。」

「你就算读了书……效果也就那样。」

不过多读点书有好处,起码能增加点见闻。

林枫嘿嘿的装了个叉:

「其实读不读书不重要,重要的是信枫哥,有肉吃。」

靓坤笑骂道:

「臭屁吧你。」

林枫对山鸡说道:

「我们一脉都是这样,想要置业,要自己努力。」

「老大可以给你提供比较好的开始,但是想要成功,还是要自己来。」

「要不然,你就会成为一只米虫。」

「出来混社会,做米虫等于等死一样。」

山鸡马上懂了,靓坤也好,林枫也罢,会给你许多报酬,甚至会给你在一旁指导,但要过上好生活,就得靠自己的努力。

山鸡没有觉得这样不好。

相反这才是正道。

「坤哥,枫哥,你们放心,我会好好做事的。」

靓坤笑道:

「我之前跟你说过,出来混,赚钱第一,其他的什麽乱七八糟的听听就好。」

「现在呢,再告诉你一句话,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而是人情世故。」

山鸡赶紧把靓坤的话记在心里。

靓坤拍了拍山鸡的肩膀,微笑道:

「这段时间,阿枫那里很忙,你就跟在阿枫身边学习。」

「好好看看他们是怎麽处理江湖事情的。」

「忙完这段时间,回到旺角,好好的做我的头马。」

山鸡知道靓坤这是在提携他,连忙道:

「坤哥,我会好好的学的。」

林枫翻了个白眼:

「我不会管事的,铜锣湾以后就交给小富了。」

山鸡大为吃惊,

洪兴的堂口说交就交出去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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