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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扎职(2 / 2)

在十年内,不,二十年内胜过林枫。

这天下第一,一定是我的!

林枫吩咐道:

「接下来,我们要为细B办法事,联系一下殡仪馆,联系下诸位堂主,把这事情做好。」

「我们与细B没有什麽矛盾,现在又继承了铜锣湾,自然要好好的送细B一程。」

「基哥说得好,人死为大。」

「这事情不怕花钱,反正有东星的人买单。」

李富郑重点头。

「三天之内,我要你把这事情做好。」

「对了,对外放出风去,说杀害细B的肥佬黎已经被公司处理了。」

山鸡问道:

「雷耀扬不用提了麽?」

林枫耸耸肩:

「雷耀扬交出了那麽多的地盘保自己的命,咱们怎麽提?」

「你就算想要给细B报仇,那些得到好处的堂主们也不愿意。」

山鸡吓了一跳:

「我没有想着给他报仇啊。」

靓坤哈哈大笑:

「阿枫,山鸡刚刚接触这个圈子,有些事情不了解正常。」

他拍了拍山鸡,

「你现在是大底了,也该试着经营场子,招收自己的小弟。」

「我靓坤的头马,不能太寒酸。」

山鸡大喜:

「多谢坤哥。」

忽然间,山鸡福至心灵:

「枫哥,你是怎麽经营自己的场子的?」

靓坤笑的打跌:

「阿枫从来不看场子,他都是开自己的场子。」

「你当洪兴的大水喉是浪的虚名的?」

山鸡张大了嘴巴,惊道:

「枫哥,你是咱们洪兴的大水喉之一?」

林枫奇怪的看着山鸡:

「怎麽,你不知道麽?」

「铜锣湾有相当一部分的店铺是我的。」

「只不过这里是属于旧四家的地盘,我现在能收的已经是极限。」

山鸡人麻了,我们混的是同一个江湖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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