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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何日太平(1 / 1)

大魏的南都,平城里的武库快要被搬空了。

昨夜,魏主拓跋珪收了军报:

后燕再派名将慕容绍增兵两万人,已与太子慕容宝会师;

十万燕兵,集结于大魏北都盛乐城下。

自盛乐西北,到阴山东南,这十万大军,枕戈列阵;凿地为灶,炊烟随着边风横飞千里,前不见头,后不见尾。

此时拓跋珪暂驻平城。

魏主将五万魏军一分为三:

大将拓跋仪,领一万轻骑,由黄河东岸,潜入阴山北境待命;

另拔给拓跋遵一万步卒,星夜强行军,带至阴山东麓埋伏;

魏主亲率三万精兵,整军于平城。计议已定,不日间袭扰燕军,诱敌深入五原郡至黄河东岸一带。

后秦的援兵也到了,屯守于黄河西岸的朔方郡,隔岸观火。

大魏平城以北,设有沃野、怀朔、武川、抚冥、柔玄、怀荒六个军镇,往岁里掳掠来的内地汉人在此充军,编为军户,世代为拓跋氏守北——

这十万军户,无甲无剑,斩木为兵。

汉人军户,连带北魏的部落、牲畜,此时也都被转移于黄河两岸;魏人先行渡河,汉人却被留下了青壮的,打造战船,预备给平城的魏军西撤。

平城的武库中,蒯恩、丁午、孙处、到彦之,众人都忙着抢夺甲胄。

到彦之瞥见武库角落戳着一把蒙了尘土的长柄刀,无人问津。

此刀长有一丈,柄长六尺,刃长四尺;拿手掂掂,重有三十斤上下,常人提不起来,难怪这刀蒙尘。

武库中嘈杂魏将,忽然纷纷自觉开道避让——刘裕一袭玄甲,身穿箭袖,脚踏云履,头顶黑犀狮子盔,披挂白花生罗袍;腰佩马尘驹影,昂扬大步走进武库。

“彦之,这是斩马刀。”

刘裕道:

“东西两汉,大肚子猛将陆战时,都爱耍这个。你九尺身量,力大过人,拎了这刀走吧——马背上面估计你也能使得趁手。”

到彦之持刀大喜。

几人拣那光鲜耀眼的明光铁甲穿了,刘裕拎起一领甲,比划着刘钟的瘦小身形,道:

“刘钟,我不是撵你,战场上不是玩的。你年不满十五,拿上钱,回梁郡好好学门手艺吧。”

“大哥,你天天把恩恩怨怨挂在嘴上,我若跑了,便称不得好汉。兴仁寺之前,我实实在在不算个成年男子;兴仁寺之后,大哥你看,我把双髻都用布巾束了。种一辈子地,偿一辈子田租,何如跟着大哥?轻刀快马,把酒临风,那是何其快意!”

蒯恩闻言,与孙处相视一笑。

孙处道:“大哥放宽了心,短兵相接时,我和阿恩会护着刘钟。只要我俩不破口子,决不让这孩子流血。”

“十五岁啊,浪荡江湖。”刘裕无奈道,“多想有一天,穷人的孩子,人人能吃得饱饭,人人能读得起书本。”

“丁午,彦之,你俩带着虞丘老爷子走吧。假惺惺天打雷劈,我没别的意思——自出了琅琊,各位一路尽心尽力;现今人到塞北军中,没必要丢了性命。”

到彦之手中握持着斩马长刀,沉默摇头。丁午道:

“跑江湖的,玩的是个命。十几年里,三天饿九顿是常事,跟着你,却没受过大罪——刘大哥一向对弟兄不错,今天的话却生份了,凉了咱们的心肝。”

蒯恩笑道:“我记得丁公子的族谱拓片上写着,您今年贵庚十九岁,这就跑了十几年江湖啦?哈哈,丁午啊丁午,老子就说你是刨得别人家坟头!”

笑谑之间,走来北府老兵虞丘进。

那鹤发的老卒,一部花白胡须,身着筒袖甲——是深藏老卒行李里,数十年舍不得卖掉的、大晋落了伍的旧甲。

这套重甲披在身上,老头儿却腰背不驼;手按吴钩,苍老的眸子里,掩不住的精光迸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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