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花了几分钟,刘正便看完了她的稿子。
「节奏太拖沓了。」
一进入他的专业领域,刘正便开启了暴君模式。
「你看看第一章,你花了整整三段描述其他同学的姓名和长相干什麽?他们后面有剧情吗?」
「没,没有。」
小说家嗫嚅着说道。
「没有你写他们干什麽?第一章寸土寸金的地方,你就拿来这样浪费?」
刘正恶狠狠地说道。
「我是想着增加一点代入感。」
小说家解释道。
「你写配角读者能有什麽代入感?只会引起他们的视角混乱。」
「好,好吧。」
就算隔着手机,刘正也仿佛能看见她低下了头。
「还有,你为什麽全是长句?一句话就没有少于四十个字的。」
他又指出了一个问题。
「感觉不这样,不能把想说的话说完。」
小说家想了想回道。
「你是说完了,但读者不想听。改,一句话不能超过二十字,把里面那些毫无意义的修辞都删掉。」
「你一个写都市题材的,用什麽似蹙非蹙笼烟眉,似喜非喜含情目?你是生怕读者不出戏吗?」
刘正厉声道。
「我原来写古言的时候这麽写,读者还挺喜欢看的。」
小说家小声说道。
「你去游泳的时候穿旗袍吗?」
他问道。
「不,不穿。」
小说家明白了他的意思,声音更低了。
「遣词造句要与题材相符,乃至于符合那个题材读者的阅读习惯。不然就是在丁真庙里卖红烧肉,再好吃也没人买。」
刘正语重心长地说道。
「我明白了,前辈。」
小说家大声应道。
「我给你改一版,你对照着再改一版发我看看。」
他说道。
「嗯嗯。谢谢前辈。」
小说家又夹了一点点。
挂断电话,刘正用十分钟写了个开头,以简讯的方式发给了她。
五分钟后,小说家回了一条简讯过来。
「!!!」
他微微一笑。
虽然已经不写网文了,但弄个标准开头还是轻轻松松的。
半个小时后,小说家又发来了几条彩信。
「你自己感觉怎麽样?」
刘正看完后打去了电话。
「感觉不太习惯,但确实看着比之前的流畅多了。」
小说家说道。
「没错,这就是网文的标准行文。你先往这个方向上靠,等入门以后再去摸索自己的风格。」
他的语气温和了一点。
「嗯嗯。」
电话那头,小说家疯狂点头。
「前辈,你需要我做什麽?我这几天都方便哦。」
她主动说道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