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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八章 练字(1 / 2)

这一整日,江明珠都与黄氏待在一处,便连听芳姑姑回禀府中事务时,也没让黄氏避开。

她想让黄氏熟悉现在的自己,接受现在的自己,并且认同现在的她,就是她带大的安乐郡主。

一旦黄氏接受了她就是安乐郡主、只是性情与爱好发生了些变化这个设定后,应该不会再疑心她。

连黄氏都不怀疑的话,她以后会更安全些吧。

黄氏瞧着自己一手带大的小姑娘,如今不但成亲生子,还有了主母模样,不由眼含热泪,感慨连连。

说的最多的便是:“咱们郡主果真长大了,已然有了大人的模样。”

用过晚膳后,江明珠对黄氏道:“我让人把旁边的厢房收拾了出来,奶娘你以后就住那里。我还是想要你留在我身边,有你陪着我,我也安心许多。”

黄氏热泪盈眶,忙不迭点头,“只要您不嫌我老了,不中用了,我……老奴愿意一辈子都陪着郡主!”

江明珠就笑起来:“好,以后就陪着我和阿蛮。有你帮我看着阿蛮,我也更放心些。”

“好好好。”黄氏含着泪笑的合不拢嘴,“老奴一定不负郡主的期望。”

……

这边与黄氏说好后,江明珠便让人捎个口信去齐国公府,只说她将黄氏留在靖国公府了。

她则坐在明亮的烛火下,继续每日的练字日常。

她练字时,是不许有人在旁伺候的。

因为她练的,是安乐郡主的字迹。

江明珠出身将门,打小最不厌烦便是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读书写字,但凡能逃的课,她全都逃了,能得罪的夫子……就没有她没得罪过的夫子。故而,夫子管不了她,自然也管不了她那一手堪比鸡爪抽风的字。

后来肯沉下心来写字,还是认识林稼东后,看到他那一手漂亮的颜真卿楷书时,实在羞愧难当。

那时她还没有一心想要嫁给林稼东,林稼东也肯亲近于她,甚至还亲自给她写了一副字帖,让她先临摹再练习,还告诉她字如其人,便是临摹的不像也无妨,毕竟每个人都不一样,自然写的字也不一样,还细心的告诉她练字时的一些小窍门。

自然,她练的字体,也是颜真卿楷书。

后来她嫁入林府,林稼东让她彻底绝了与他好好过日子的心。

被困在林府高门深墙里的她,日常也只能养养花,练练字,倒真将她浮躁的性子给磨平了,倒越发的将一手好字给练了出来。

但安乐郡主练的却是时下女子最喜欢的簪花小楷。

她嫁入靖国公府后,应该很少练字,因为江明珠找了许久,也没找到安乐郡主的手稿。只在一些书本上,见过她字迹娟秀的批注。

那些书,便都让她收集在一处。仔细甄别,确认是安乐郡主的字后,她又花了几天时间研究那些字的笔法笔锋,有所领悟后才开始临摹。

功夫不负有心人,她如今写的字,也有了八九分安乐郡主的影子。

当然这还不够,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。

半个时辰后,她才放下笔来。

拿着自己写的字与安乐郡主书页上的字比对了一下,她还是很满意的。

许是因为身体太弱的缘故,其实安乐郡主的字是偏绵软无力的,若是以前的江明珠要学她的字,定然是千难万难。但对现在的她而言,要写出绵软无力之感来,实在太过简单。

如往常一般,将写满字的纸张一张张收拾好,放在她特意令微雨找来的大藤箱里——那箱子专门做了隔层,上面放些衣物,隔板下面则放她写的这些字。

她当然也想过要将这些纸都烧掉才能安心,只是现在炎热的天儿,她实在没理由叫人送炭盆进来,更别提日日叫人送炭盆进来,这不是此地无银是什么?

刚收拾好,就听微雨在外头道:“夫人,三房那边传了消息过来。”

……

这夜夜黑风高,天空上唯有疏星点点。

温星茵换上丫鬟的衣裳,叮嘱神色惶恐的丫鬟守好门,便低了头,脚步匆匆往西南处的角门走去。

一路上很顺利的到了角门。

守门的两个小厮早已经被她的丫鬟收买过,见她过来,并不出声询问,悄悄儿开了角门,让她出了府。

温星茵一出府,便加快脚步往巷外走,刚到巷子转角处,便瞧见路边阴影里停着一辆不起眼的粗布马车,车辕上坐着个小厮。

那小厮一见她,便立刻下车来,十分恭敬的迎了上去。

“姑娘,我家爷在车上等着您呢。”

车帘掀起,露出一张含笑的俊脸来。

那男人约摸二十三四,一张脸虽不及温家男人们俊逸,但也很是好看,更兼之他有一双天生多情的桃花眼。

被那双眼睛注视着,温星茵便觉脸红心跳。

男人对她伸出手,她并不迟疑,将自己的小手放进他掌心里。由着他合拢手心,轻轻用力,将她带进了车厢。

马车立刻驶离了靖国公府的后巷。

车帘才落下,男人便一把将她抱进怀里。

男人宽厚的怀抱令温星茵痴迷,她忍不住回抱他,喃喃喊他:“玉郎。”

这男人正是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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