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日炎炎,把大地烤干,把山体烤碎,形成了一眼望不到边的土林。土林似乎随时都会燃烧,烧尽这世间所有。
蹲在土林阴影下,号称大漠之王的魅影天狼,快要走完最后的旅程。这里,将成为它们的坟场。
不过,一个生物的到来让它们看到了希望。只要喝下这个生物的血,它们便能活着走过这片魔鬼之林。
十多头魅影天狼在第一时间隐藏了起来,形成半包围之势,只要那个生物走近,它们便会第一时间扑过去,咬断他的喉咙,撕烂他的肉体。
“哒哒哒……”
孤独的脚步声传来,走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。
少年人头发蓬松,如同一簇被乱马踏过的枯草,背上背着一根黑乎乎的棍子,长有一丈,迎着天的一端打磨得尖尖的,像一柄枪,不过很是粗糙,就像是随意用石头砸过几下而已。
这人身形单薄,皮肤呈古铜色,身上有不少伤痕,有些只留下痕迹,有些疤已干,有些血迹才刚刚凝,看样子不久前经历过一场战斗。
全身上下,都显得落魄之极。只有那一对眉毛,还显得颇有生气,就像两口出鞘的宝剑,似乎随时会飞出夺人性命。这个人,不正是方兴。
在幻月遗境摸爬滚打了三年,他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曾经光滑如玉的皮肤,加上无形中的英气,堪称世间少有的美男子。而此时,古铜色的肌肤,无形中还散发着一股野性,完完全全变了一个人,多出了一股男人的味道。
他正好走入了魅影天狼的包围圈中。顿时,魅影天狼已如一支支飞箭,朝着他急速射来。每一头,都散发着
鱼跃九段的恐怖气势,每一头的实力,竟已都达到了这片天地的极限。
整整十八头,每一头,都能轻易撕碎一个鱼跃九段的人。十八头加起来,就是化龙一变的强者,都得绕道。
方兴却是不为所动,头抬起来的霎那,一双平静的瞳孔内,散发出一抹亮光,于此同时,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煞气,喷之而出。这是斩杀成百上千头的兽魂而练就的煞气。
扑在最前头的一头魅影天狼被方兴散发出的煞气一惊,就在它一惊之间,方兴背上的枪已呼啸而出,正正从它的喉咙插入,穿破心脏,直达背后。
“啪……”
魅影天狼炸开,化为光雨随风而散,它们终究不是血肉之躯,哪怕由于幻月遗境的特殊原因而凝聚了身体,但一旦被杀,便化为虚无。
方兴出手速度之快、位置之准、力量之大,着实惊住其它魅影天狼。不过它们也是嗜血的主,一愣之后,便一哄而上。
十七头比鱼跃九段的人还强的妖兽冲击而来,若是换在方兴刚刚进入这幻月遗境时,恐怕早就吓得逃之夭夭了。但三年的沐血而行,此时无论实力、眼光、心境、定力、手段,都不是初出茅庐时所能比的。
他单手持着枪的尾部,快速抖动,虚空中顿时出现数朵枪花,眨眼的刹那,便有五头魅影天狼毙命他的抢下。同时,他的身子左右摆动,巧妙的躲过三头天狼的扑杀。
方兴手中长枪如蛇舞,每一枪击出都恰好能刺在魅影天狼的要害。无论眼睛、鼻子、耳朵、喉咙、腹部等位置,一击必杀。不多久,全部魅影天狼都丧命他的枪下。而他,把枪
系了背上,脸色古井无波,缓缓离去。
一人击杀十八头鱼跃巅峰的魅影天狼,而且没有受伤,如此战绩,却没让他哪怕有丝毫的兴奋。若是换做一般人,也已足够吹嘘一辈子了。
走了三个月,方兴终于走出了土林,却走入了更为浩瀚的大沙漠。进入沙漠的第十天,遭到了黄金蜥蜴的围杀,差点让他丧命。
黄金蜥蜴不仅战力无匹,还有剧毒,方兴若不是带着大龙丹可解百毒的话,尸骨都不会存留下来。这幻月遗境的可怕,已经远远超出“威胁到生命”五字。
花了大半年的时间走出沙漠。过了沙漠,过草原,过了草原过毒泽。之后是大海、火山、妖岭、兽谷、虫海、蛇原、虎山、狮林……
他到底走了多少路,杀了多少兽魂,已记不清了。若不是腰间挂着的天玄灵玉如人生的灯塔般指亮他的前路的话,他就算不被这方天地迷失,也会被自我迷失。
杀兽魂固然酣畅淋漓,可杀得多了,见惯了生死,人能不茫然吗?还好,方兴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。
他的目的,是找到太玄镜,从而得到定门丹,敲开龙门。
时间,在这太玄遗境中毫不值钱,不知不觉中,方兴也已来到这里九年。
可是他的体态,除了更为矫健外,并没有多少变化。他的容貌,除了更为老辣外,依旧是那个轮廓。变化最大的,当是他的眼睛。明亮的眸子之中,已无之前的稚嫩,隐隐散发着犀利的光芒,似能看破世界一切。
这里九年,外界却只九日,他的年纪,还是十五岁。但他的心性,已然达到了二十四岁,甚至更高的层次。
外界已过了九日,距离龙虎榜的时间已不多了。而太玄镜的位置,却不知在什么地方?要多少年才能找到,抑或还要更多的九年。
他心里很着急,但面上却没多少波动,经历过成百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