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末将愿意!”
“末将愿意!”
“末将愿意!”
“…………”
听到程咬金的话,整个山头响起这四个字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。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。
不管过去多久,这种岂日无衣与子同袍的感情永远都不会改变,这样的感情,没有经历过一次次的生死,根本没有人能够了解。
“他奶奶的,怎么今天风这么大,都吹到了我的眼睛里面。”
看着这些可爱的战士,一直以硬汉著称的尉迟恭说道,他一生之中都在军营,所以这些战士就是他的家人。
“想哭你就哭吧,有没有人嘲笑你。”
一旁的程咬金也抹了抹眼泪说道,今天在山西的这个山头,他们遇到了以前和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,怎么能够触景生情。
“兄弟们,今日痛饮,搬酒来。”
短暂的伤感过后,程咬金大喊了一嗓子,然后一坛一坛的牛二搬到了军营之中。
听到这声音,这些军人燃起
了一堆堆的篝火,一个个的聚集在了一起,今晚的主角属于每一个人。
包括那些东征大军,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赶路,很久没有喝过酒,所以也加入到了战场。
男人之间的浪漫往往都是那么的简单,一时间,所有的人全部都打到了一片,甚至其中有一些人还认识。
“兄弟,原来你到了这里,当年洛阳城一战,我可是第一个登上城池的,那次杀的才叫一个痛快。”
“我记得好像是我第一个登上城池的,后来你个不要脸的跑到将军那里去请功,然后被将军两巴掌给扇了出来。”
“哎呀,管他谁第一个登上去的,反正最后我们赢了,不过那一战我这辈子都不会忘的,很多的兄弟,全部都死在了我们的脚下。”
“而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不断的向前冲锋。”
说道这里,这些汉子们热内盈眶,这么多年的战争下来,他们死了很多很多的兄弟,有的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。
“弟兄们,我知道这么多年你们都很苦,可我们是军人,保卫国家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,没有人会喜欢战争,可是为了家人,为了我们脚底下踩的土地,我们必须去战斗。”
尉迟
恭也喝到了点子上面,在长安城喝了那么多的酒,唯独和这些人在这样的场合喝酒才是最痛快的。
“我等愿意为了大唐出生入死,要是我们不行,我们的后辈来。”
“没错,我要生很多很多的儿子,生上那么十个八个,然后送他们参军,让他们为大唐开疆扩土。”
“十个八个,你的腰子行不行,估计到时候儿子还没有生出来,你自己首先被累坏了。”
“哈哈哈,没错没错,你怎么能够有那样的实力,一切还得看我,只有我才有那个实力。”
“吴老狗,你个臭不要脸的,听说你老婆非常的凶悍,一夜想要你五次,最终你实在是受不了,扶着腰跑回来军营,吓得十天都没敢回家。”
“哈哈哈!”
一时间,军营之中都是各种叫骂声,什么特的,特娘的,各种粗俗的话都传了出来。
不过没有人觉得这些脏话刺耳,反而觉得这些人非常的可爱,要是没有这些人,大唐怎么能够建立,百姓怎么能够安居乐业。
最终的结果是,程咬金尉迟恭喝的不省人事,就连送柳银环回家的薛仁贵半路都被拉了进来一阵乱灌,不知道怎么回的寒窑。
“儿子
,我来救你了。”
趁着整个军营都喝醉的情况下,被关押的常远偷偷的绕开守卫,来到了儿子面前。
“爹!”
被吊了大半天,从来没有受过苦的常少已经没有了任何的力气,说话的声音都小小的。
将儿子放下来,常远一阵的心疼,自己的儿子,他从小都捧的高高的,哪里受过这样的苦。
“儿子,你受苦了,爹这就带你回府,等回到了御史,我再找这些人报仇。”
常远摸了摸自己儿子的脸,一时间老泪纵横,御史府他经营了多年,有很多的底蕴,而且还有贵人相助,只要回到了哪里,他就能够报仇。
“爹,杀了他们,一定要杀了他们,一个都不能留下。”
常少说完这句话,就晕了过去,然后由常远背着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里。
本来薛仁贵为了安全起见,留下了一部分的守卫,害怕的就是尉迟恭他们喝醉以后出什么事情。
然而最终这些守卫都和他一样,在一群醉汉的强拉硬拽之下,全部都喝了个酩酊大醉。
“该死的,那孙子怎么逃跑了。”
第二天,当众人酒醒以后,山西的将领本来打算将常远压回长安,让陛下治罪。
然而,
当来到关押常远的地方以后,发现里面空无一人,就连常少也没有了踪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