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 开庭
约翰的事情曾经引发了广泛的关注。
但是很遗憾,他的案子之后,洛杉矶的事情一件比一件大,这个时候,谁还关注你LGBT的事情?
除了那些利益相关的群体。
而约翰的案子再次被大家关注到,是因为这也是个正义执行的复仇故事。
只是这个需要复仇的主人公是为了自己。而受害者这一方并没有同等的生命损失。
所以,虽然很多人支持约翰,但都会遗憾的说一句,我尊重并敬佩他的选择,但也知道,他需要为此承担后果。
哪怕是为约翰发声的LGBT群体,也只是希望减轻罪罚。
乔纳斯的做法则是证明约翰患有偶发性精神疾病。
如果一切顺利,运气极好,约翰又有很高的表演天赋的话,那就是多重人格。
而作为杀人的是复仇人格,这个人格在他的老婆死亡和那位经理进医院之后,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而被约翰杀死了。
所以,杀人犯约翰并不存在。
就如同比利·米利根案一样,那家伙被以三项抢劫罪丶三项绑架罪和四项强奸罪起诉,但是他却声称对此毫不知情,最后,由一名博士和精神病专家进行评估,确认了他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,并且他体内的多种人格状态在犯罪时可能控制了他的身体。
最终,这家伙被判了无罪释放,但是需要长期的心理治疗。
对于以判例法为准的美利坚司法制度,这是乔纳斯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果。
只是很显然,不是每个人都是帕奇,或者说,帕奇这个流浪汉能拥有影帝一般的演技本就是一个奇迹。
让约翰做到帕奇那样,实在是太难为他了。
某个在老公床上拉屎的专业演员演的都不如帕奇。
所以,这条路被约翰糟糕的演技给毁了,但依然可以证明约翰患有精神疾病,他需要去精神病院而不是监狱。
只要不是去的某个甚至能收押刺杀总统的精神病的精神病院,那就一切都好说。到时候操作空间就更大了。
不过乔纳斯也听从了修诺的建议,去找了王富贵。
但是对于证据破坏这事和控制陪审团成员这种事情,如果是修诺来做,那乔纳斯是觉得百分百没有任何问题的。
可是现在交给老王来做,乔纳斯总觉得这件事不能指望。
所以,带着这份忐忑,乔纳斯还是整理了一下心情走上了法庭。
法庭上,作为约翰前妻情人的汤姆森作为证人到场,说了自己见到的东西。
「所以说,汤姆森先生。」乔纳斯站起身子,平静的问道:「在我的当事人进来之后,你就被他砸晕了对吗?你并没有看到我的当事人把受害者推下三楼?」
「我我当时还有一些意识。」汤姆森开口说道:「所以好像看到了约翰把人推下去的画面。」
「这里是法庭汤姆森先生,这和好像无关,根据医院的报告,伱被送过去的时候还是休克状态。」
「反对。」检方站起了身子:「送去医院的时候是休克不代表当时就已经休克,汤姆森可能是受到感官刺激之后被吓晕过去的。」
「反对有效。」法官平静的主持着这场庭审。
乔纳斯对这个结果丝毫不意外,他继续说道:「您说您当时有一些意识,所以您是亲眼看到的吗?」
「是的。」汤姆森说道。
「可是根据现场照片来看,你的脸上满是鲜血,您是怎麽看清楚的?」
「当时屋里面只有我们三个人,约翰向着潘妮走了过去。这是我看到的。」
「你刚刚还说你看到约翰把人推下去。」
「是的,我看到他走过去把人推了下去。」
「可是您当时已经被砸倒在地,有办公桌挡着,您是怎麽看到他走过来之后又看到他把人推下去的?」
「我」
「反对。」检方立刻开口:「当时证人头部已经遭受重创,房间内只有三人,证人完全有理由可以这麽认为。」
法官却只是回了句:「反对无效。」
而乔纳斯没有乘胜追击,而是直接开口。
「我申请传唤下一位证人法官大人,当时汤姆森先生的接诊医生。」
很快,一个新的证人走上了证人席,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之后开始讲述自己知道的一切。
一切结束之后,乔纳斯上前询问:「请问科特姆医生,您看到汤姆森先生的时候,他的样子是什麽模样的?」
「满头鲜血,如果再送来晚一点,可能就有生命危险了。」
「所有,他完全可能因为这个伤口而休克是吗?」
「如果失血够多的话,医学上称之为失血性休克。」
「反对。」检方立刻开口:「辩方这是在混淆视听,失血休克也需要时间。」
「反对有效。」
乔纳斯耸了耸肩膀,然后继续问道:「特姆医生,请以您的专业告诉我,那个伤口的出血量,需要多久鲜血就可能会满脸都是?」
「十到三十秒。」
「也就是说可能五秒鲜血就能遮挡视线了对吗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