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风可是不会让长乐公主穿上女仆装的,这不太像话。
“女仆装没了。”
秦风拒绝卖给长乐公主。
“这不是还有吗?”
长乐公主抬了抬下巴,货架上,挂着不少女仆装,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?
“这些都已经被别人给买下来了。”
秦风解释。
“那什么时候有新的,到时我再来。”
长乐公主也不为难秦风。
秦风有些无言,女仆装,肯定不会给长乐公主的。
“公主稍待。”
秦风出了后院,等他出来的时候,拿了一件连衣裙。
这种连衣裙,那可是名牌,高端大气上档次。
“这是新货,比那女仆装强多了,这女仆装,那是给仆人穿的,不是给公主穿的。”
秦风解释。这字面意思,不就是这样子的吗?
长乐公主有些懵了,听说,不过达官显贵的夫人小姐,都来买女仆装,难道他们也是仆人吗?
“多少钱?”
长乐公主仔细看了看。
秦风考虑到,不收钱的话,人家公主也是要面子的,还是稍微收一点为好。
“一两银子。”
长乐公主还挺满意的,给了钱,然后就要走,她跟秦风也不是很熟。
秦风拿出了一只口红,送给了长乐公主。
“这是买衣服赠送的物品。”
秦风解释了一下,然后就教了长乐公主使用方法。
这年头,女子都是用的红纸给嘴唇上色。
长乐公主非常惊讶,没有见过,倍感稀奇。
她收了口红,然后就莲步款款,离开了杂货铺。
秦风也不会死缠烂打,那没用的,人家住在宫里,他又不能随便进宫的。
再说了,也不能当舔狗。
秦风又不是非长乐公主不娶,再说了,人家才十几岁,年纪还小。
其实,娶不娶长乐公主也是无所谓的,重要的那是,不能便宜了长孙冲这个王八蛋。
长乐公主走了没有多久,程咬金就来了。
秦风还纳闷呢,这程咬金来干什么?这不是打仗吗?就算程咬金不用去前线,在后方肯定也会很忙。
难不成,是那马蹄铁给了赏赐,来转交给他的,这也不对啊!空着手,一看也没有带很多的银子的,难不成又是来要玉腰带的。
“程伯伯大驾光临何事啊?”
如果是来要玉腰带的,秦风肯定那是不会给的。
这玉腰带,以后说不定有大用呢。
“侄儿,不要做你这生意了,跟你程伯伯去军中运粮吧!当个商贾,不像话。”
程咬金是来培养秦风的前途的。
军中运粮。
秦风脸色一沉,他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,跑去当苦力,那不是脑子有问题吗?
再说了,这遇到危险了怎么办?敌人难道就没有可能,来打他们的粮道吗?
他们秦家,已经有一个人上战场了,他还得去,万一两个都挂了,那岂不是断了香火。
“程伯伯,我二弟已经去了,我就不用去了,我爹卧病在床,你又不是不知道,我走了,谁来当孝子啊?”
秦风撇了撇嘴。
闻言,程咬金直接就震惊了,他还不清楚吗?什么孝子,没那回事,再说了,府中又没有下人伺候。
“你程伯伯,是在给你一个前程。”
程咬金有些恨铁不成钢。
现在,秦风并没有任何的官职在身,去运输粮草,立些功劳,到时候好封赏官职。
这也能够叫做前程?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吗?秦风可不傻。
他才不会去呢,谁爱去谁就去。
“不去不去,坚决不去,我献上马蹄铁,已经给军中做了大贡献了。”
秦风连连摇头,打仗,那是不可能去的。
这分明就是李二好大喜功。
他这么一整,得死不少人,突厥可是不好打的。
死了也没啥补偿。
这个李二,也是一个战争狂人,没少打仗。
在秦风看来,不到万不得已,打什么仗啊!
赢了功劳是别人的,命可是自己的。
他老爹秦叔宝,就是因为常年打仗,身体垮了,因此才常年卧病在床的。
“你真是不成大器啊?”
程咬金无奈,他也不能强行把秦风给抓起来使用。
“赶紧把你这杂货铺关了吧!否则的话,你这驸马只怕是当不成了。”
程咬金提醒。
皇家,怎么可能把公主嫁给一个商贾呢,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的。
秦风可不想做这个驸马。
要不是为了这,他才不来做生意呢,其目的,就是为了自污的。
程咬金是个大忙人,来了一会儿就走了。
秦风舒服的躺在摇椅上,美滋滋的。
最近杂货铺的生意很好,女仆装大卖,赚了不少钱,威望值也增多了不少。
二牛请个伙计回来跑堂,都是比较勤快的人。
达官显贵可能懒,但是普罗大众还是比较勤快的,他们不勤快,就吃不上